城阳购房券申领范围扩大 具有青岛市户籍均可申领

2023-05-26 14:40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34157)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26日,城阳区人才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调整城阳区购房券申领户籍条件和 2023 年第一批次人才购房券报名时间。根据通知,从 2023 年起,对购房券户籍条件进行适当调整,由“具有城阳区户籍或持有居住地为青岛市城阳区的《山东省居住证》”调整为“具有青岛市户籍或持有居住地为青岛市城阳区的《山东省居住证》”;2023年第一批次购房券报名原计划时间为 2023 年5月15日8:00至2023年5月31日17:00,现将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11日17:00。

这意味着,城阳区购房券申领户籍条件由城阳户籍扩大到具有青岛市户籍,申领范围扩大!

据悉,在城阳区辖区内(不含高新区)购买个人或夫妻共有100%产权的新建商品住房时可使用购房券,购房券所标注金额抵现金使用。购房券实行实名制管理,仅限本人使用。申请人夫妻双方同时具备购房券申领条件的,只享受夫妻双方中最高层次人才相对应的标准。按照人才类别层次划分标准,各层次人才发放金额分别为:第一层次、第二层次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经区人才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发放标准,第三层次为30万元,第四层次为25万元,第五层次为15万元,第六层次为8万元。购房券一次性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