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6地市下调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取消利率下限

2024-05-31 13:23 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阅读 (53466)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晓芳

5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发布公告,山东省16地市下调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并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2024年5月18日(含)后完成房屋交易主管部门网签备案及5月18日之前完成网签备案未放款的借款人,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照该政策执行。

调整后,全省16地市新发放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下调为15%,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30%下调为25%;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均取消下限,由各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这是5·17新政在山东落地执行,对购房者释放了强烈的利好信号,进一步降低了购房门槛和购房成本,为刚需和刚改群体群体提供了更好的“上车”机会;另一方面也有望提升市场活跃度,近期看房人数和成交量或有所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