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扩围至市县
6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视频会议,推动县级以上城市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
此前央行于6月12日已经召开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推进会,从金融端加快推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落地,本次住建部召开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视频会议,落实“去库存”导向,多部门协同推进,也有利于相关举措尽快落地,助力化解房地产风险。
另外,本次会议明确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的范围扩大至市县,范围明显扩大,在此过程中,市县准确摸清需求,摸清本地区保障性住房需求底数和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情况至关重要。
根据中指监测,今年二季度以来,广州、武汉等多地鼓励收购符合条件的存量房源用作保障性住房,部分城市如杭州临安区、贵阳、惠州、临沧等地发布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由国有企业在部分行政区域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认为本次会议后,预计各地将加快收储进程。
本次会议强调“收购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户型面积合适、价格合适、位置合适。要坚持用好金融支持政策,实现资金可平衡、项目可持续”,从已出台相关政策的城市来看,多数城市未明确具体定价规则,少数城市明确按照周边房源进行定价,惠州提出“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杭州临安明确“以不超过周边房源、车位的评估价作为本次收购的最高限价”。此外,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购买市场化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源则采用成本法确定房源交易单价,原则上为“土地成本+建安成本”,也为其他城市提供了一定参考。
陈文静表示通过收购市场未售新房来改建保障房,第一,有利于加快保障性住房供给,更好满足工薪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促进房产资源合理配置。第二,有利于市场库存的去化,缓解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去库存效果最为直接。第三,多地将收储对象定为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也将有利于促进房企加快项目竣工节奏。第四,房企出售已建成商品房后,回笼资金可用于支持在建工程,助力保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