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解读|顶格公积金贷150万元、优化首付款提取……青岛公积金利好政策不断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2024半岛都市报秋季线上房展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今年9月份以来,房地产优化政策频出,市场持续向好,关注房地产,需要了解最新政策和市场行情。8日的访谈中,半岛都市报邀请了青岛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现场解读政策,并邀请卓易数据总经理马光明先生分析当下市场行情。
访谈中,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研究处副处长孟松就当下公积金的贷款政策进行了解读。
如何顶格贷到150万元?
孟松:今年10月,我们将我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为,单方60万元,双方100万元。同时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绿色住宅和高品质住宅的支持力度,将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比例调整为30%,上浮后我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50万元。
如果缴存人想要贷到最高限额150万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在额度计算方面,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通过以下这四种计算方式后,可以达到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的100万元。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有四种方式,取四种计算方式的最低值。一是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二是按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目前购买我市普通商品住房余额倍数为15倍,购买保障性住房余额倍数为20倍。三是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四是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即单方60万元,双方100万元。
二是在贷款条件方面,既要符合我市多子女家庭公积金支持政策,也要符合我市购买高品质住宅或绿色住宅公积金支持政策。我市缴存职工张先生,与其配偶均符合我市公积金申贷条件,计算的可贷额度已达最高100万元,如张先生夫妻二人有两个以上的子女,所购住房为新建高品质住宅或者是新建绿色住宅。在计算贷款额度100万元的基础上,使用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上浮30%,贷款额度130万元,再叠加高品质住宅、绿色建筑支持政策,可贷额度再上浮30%,可以达到我们150万元的最高贷款额度。
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福利政策
孟松: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是一项国家试点工作,我市作为全国第二批试点城市,从去年10月份启动该项工作,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特点,建立了“灵活自主、缴存便捷、使用优惠”的新机制。试点一年来,共吸引5.24万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1.02亿元,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安居稳业。
本次试点政策惠及群体广泛,支持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快递外卖人员、家政服务人员、餐饮业服务人员、网约车驾驶员、网络主播、零工劳动者等。灵活就业人员除了可以同在职职工一样,享受缴存结息、低息公积金贷款等权益,本次试点还创新性地推出了多项优惠支持政策。一是在缴存上,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五年的结息补贴,在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利率的基础上,上浮0.5个百分点作为补贴,按照现行有关政策,上浮后的年化利率可以达到2%。二是在购房上,对于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两年的灵活就业人员,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在上限范围内可上浮10%。三是在租房上,与租赁企业合作使用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房租,把灵活就业人员的公积金账户升级为住房消费钱包,同时为租房的灵活就业人员争取免押金、减房租等优惠待遇。四是针对来青高校毕业生,支持其将住房补贴、租赁补贴等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并与团市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推出“青年优居计划”,打造“一站式、全链条、全周期”的青年住房服务体系。
青岛公积金推出的其他利好政策
孟松: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10月16日,我中心推出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政策,同时优化购房首付款提取政策,打出购房支持“组合拳”。
一是加大对购买保障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在购房提取方面,支持购买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缴存人及其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在首付比例方面,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我市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在额度计算方面,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贷款额度,保障工薪收入群体安居。
二是优化首付款提取政策,助力解决缴存人购房首付“筹款难”问题。过去我市提取直系亲属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政策,设置了一年有效期且仅支持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提取,此次优化后将阶段性政策调整为常态化政策,同时将支持范围扩大至家庭第二套住房。这里的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参照我市公积金贷款业务中的按购房所在区(市)范围认定住房套数。例如,在崂山区购买一套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那么崂山区就是购房人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范围,所购住房为购房人家庭在崂山区内唯一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均支持购房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提取我市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青岛公积金对高品质住宅的政策支持
孟松:今年3月,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实施我市购买高品质住宅、绿色建筑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今年10月,我们对贷款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进一步加强对购买高品质住宅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根据住建部门出具的认定意见,对居民购买我市新建高品质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可贷额度上浮20%提高到上浮30%。自政策实施以来,已有5个高品质住宅项目,与我中心签订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享受政策优惠。截至10月31日,已为42户购买高品质住宅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3116万元。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聚焦群众对住“好房子”的美好需求,持续创新住房公积金政策举措,不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助力我市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