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满楼丨青岛西海岸实施户籍新政 商办用房可以落户了?

2022-06-02 14:15 大众报业·风口财经阅读 (787866) 扫描到手机

       风口财经记者 张亭旺

  6月1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布《关于放宽商办用房户口准入条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政策有效期为一年!

       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经管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新区放宽商办用房户口准入条件通知如下:

  在新区城镇取得新建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含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可按照“一房一户”的原则,申请本人及近亲属依次在城镇近亲属家庭户、房屋所在地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上述户口迁移人员的子女落户后,可按其子女的户籍申请入学,根据新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按学位类型3统筹安置。

  本政策自2022年6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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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办房产可以落户?

  上述政策是否意味着商办房产可以落户,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

  首先,通知中并没有区分具体的业态,但所谓“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一般包括写字楼、商铺与酒店式公寓等。

  这其中还要注意“新建”二字,也就是说,“二手”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不在范围之内。

  其次,通知明确把户口落在“本人及近亲属依次在城镇近亲属家庭户、房屋所在地城镇社区集体户”。这就是“户口准入”,而不是把户口落到商办房产上。

  第三,户口迁移人员的子女落户后,可按其子女的户籍申请入学。

  不过,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可以看到,学位类型3的表述是,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儿童及其监护人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内均无自有住宅房产。学位类型1、2都要求户籍和住宅都在学校片区,而且录取优先级要高于3类户籍。

来源:青岛西海岸新区

  6月2日,风满楼致电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有关人员对以上政策予以确认,并表示,这是在目前西海岸新区户籍政策的基础上,开辟的一条新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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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平、莱放得更宽

  2021年3月5日,青岛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等中心城区继续放宽落户政策;对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大幅放宽落户政策;对县域(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施行全面放开落户政策。

  3个月后,胶州、平度、莱西相关政策迅速落地。

  2021年6月份,胶州市发布了《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政策。其中提到:只要是合法产权房屋(包括非居住性质,如商业网点房等)即可落户。

  彼时,胶州放宽居住落户条件力度空前。一是合法产权房屋原仅限于居住性质合法固定住所,现只要是合法产权房屋(包括非居住性质,如商业网点房等)即可。二是原要求合法固定住所需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验收合格,现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也可办理。三是原要求房主本人必须迁入,现在不是必须条件。四是准予迁入人员范围扩大,由“本人及配偶、未婚子女、父母”改为“本人或近亲属”,子女不受婚姻状况限制。

  同月份,平度市也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居住落户方面,在平度市城镇取得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含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可申请本人或近亲属落户。

  莱西同样如此,值得注意的是,莱西市明确,在本市城镇取得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不含车库。

  据官方数据,青岛市2018年人口增长率为17.90‰、增加14万余人;2019年增长率为13.27‰、增加10万余人;2020年增长率为9.75‰,增加8万余人。人口增长率和净增长数量连续两年下滑。以往的户籍政策无法支撑人口数量持续稳定增长。

  同时,购房落户有面积限制。此前政策要求拥有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90平方米以上、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60平方米以上单套商品住宅才能落户,导致存在有房“落不下”问题。

  另外,落户途径存在盲区。部分有落户意愿人员,因无购房、无亲属投靠、单位无集体户等条件限制无落户途径。

  因此,无论是去年青岛三市全面放开外来人口落户城镇限制,还是如今西海岸新区实施户籍新政,这都是促进人口和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的有力举措。当然,这也会稳步提升青岛市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也能够为城市建设提供充分的人力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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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户籍政策效果凸显

  事实上,青岛西海岸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片区,宁波几年前就对商办用房“落户”出台相关政策。

  2019年9月15日,宁波市施行《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户口准入条件的通知》。

  其中提到,在宁波市投资办企业、个人创业税款缴纳满3年或社保缴纳满3年,且取得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可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到房产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

  新政当年,根据宁波市发布的人口状况,宁波市迁入人口65642人,迁入率为10.8‰。人口净迁入42497人,净迁移率为7.0‰。

  2020年9月11日,宁波进一步放开落户条件。

  在放开投资创业落户条件上,宁波明确,在本市投资办企业、个人就业创业,申请落户时按规定缴纳税款或缴纳我市社会保险,并且取得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在我市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可申请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到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

  这次,取消了税款缴纳、社保缴纳满3年的限制,对户口迁移政策进一步优化。

  2020年,宁波全市迁入人口71682人,迁入率为11.7‰。迁出人口24115人,迁出率为3.9‰。人口净迁入47567人,净迁移率为7.8‰。人口迁入率和净迁入率均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