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青岛发文进一步优化“交地即办证”、“验收即办证”

2024-05-23 15:55 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阅读 (506381)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近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交地即办证”“验收即办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交地即办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验收即办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有关事项进行优化。

一是申请人在完成出让合同签订或取得划拨供地方案批复时同步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在“交地即办证”共享材料中增加不动产登记申请申报表及身份证明材料,无需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首次登记。

二是申请人在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地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时同步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同步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申报表和不动产权证书。地籍调查成果审核入库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自行发起首次登记流程,无需申请人重复申请。